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时间:2016-04-12来源:必威西汉姆官网平台点击:205
各位老师: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16�10号),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各位老师参照通知,积极申报,有意申报的老师请于4月18日前邮件告之。
学院科研办 李红艳
2016.4.11
 
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16�10号),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
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每两年评审一次,每次奖励项目总数不超过200项,其中一等奖项目数量不超过20项,二等奖项目数量不超过60项,三等奖项目数量不超过120项。本奖分为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类。
(1)自然科学奖授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做出重要科学发现的个人和单位。
自然科学奖的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前人尚未发现或者尚未阐明,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主要论著已公开发行或者出版一年以上,其重要科学结论已为国内外同行引用或已应用。
(2)技术发明奖授予在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要技术发明、核心技术已获授权发明专利的个人和单位。
技术发明奖的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前人尚未发明或尚未公开,具有先进性和创造性,创造了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技术发明较成熟,并实施应用一年以上,取得良好的效果,或具有明显的应用前景。
(3)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在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要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个人和单位。
科技进步奖的成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技术创新性突出,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显著,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作用明显。所开发的成果经过一年以上的实施应用,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实现了技术创新的市场价值或者社会价值,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二、推荐要求
1.研究成果由2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由成果第一完成单位组织推荐,但第一完成单位须是省内高等学校,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每位推荐人当年限推荐1项。自然科学奖和技术发明奖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9人、二等奖不超过7人、三等奖不超过5人。
2.与国(境)外学者合作完成的成果,我省高等学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应为主要负责人,且不存在知识产权权属的争议,并由国(境)外学术机构或人员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3.所有推荐项目均需要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才可推荐至省教育厅。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一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
(1)已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以及厅市级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的;
(2)在知识产权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署名等方面存在争议,尚未解决的;
(3)涉及国防、安全、保密的。
三、限项推荐
根据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江苏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采取限项申报方式,我们推荐数量不超过15项。
四、推荐申报步骤及材料要求
1. 请学院于418日前将拟申报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的老师名单汇总后交至科技部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以便统一布置推荐申报事项。
2.组织初评。各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老师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推荐书》和《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推荐项目汇总表》,推荐书及附件材料用A4纸双面印制并装订成一册(一式2份),附件材料不得超过40页。推荐书及相关附件材料应当完整、真实,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初审,并于5月3日前将推荐书纸制稿(一式2份)交至科技部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并将推荐书和汇总表的电子稿发送至cqx@nuaa.edu.cn
过期不予受理。科技部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对拟推荐项目进行公示,根据限额,择优上报,并反馈推荐书修改意见给各单位。
3.报送纸质申报材料。请各单位于5月11日前将《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推荐书》及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一册(一式11份),交至科技部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同时提供推荐书和汇总表的电子文档。
联系人:蔡祺祥
联系电话:84892160 13675184799
E_mail:cqx@nuaa.edu.cn
附件:
附件1: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
附件2: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自然科学奖)
附件3: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技术发明和科技进步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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