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时间:2016-04-08来源:必威西汉姆官网平台点击:227
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通知安排,请准备申报教育部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老师请于417日前邮件告之,学院统计上报后,学校会与老师联系讨论申报事项。教育部奖申报不限项,请老师积极申报。根据推荐条件,积极准备,筹备长远。
另:学院知识产权联络员培训结束之后,还将邀请科技部老师为我们老师开展如何积累成果报奖、如何撰写报奖材料的讲座,请老师关注。如老师们还有其他的培训需求,可以邮件沟通和提议,学院将尽力为老师发展做好服务工作。
学院科研办  李红艳
84892100
2016-4-8
 
各有关单位:
教育部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推荐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和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励范围
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包括专利类)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科普类)青年科学奖,共四个奖种。
二、推荐条件
1.凡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项目,须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
2.推荐自然科学奖的项目,其主要论著必须是201461以前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专著,并得到了同行学者的相应评价。
对涉及与国外合作完成的论著,中方学者需是通讯作者,对于无通讯作者的期刊,中方学者需是第一作者,且署其国内单位,并应当由国外合作者或机构提供书面证明,说明我国学者在该项研究中的学术贡献,并同意中方学者单独申报奖励。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所列完成人和单位必须是10篇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作者和署名单位。
3. 推荐技术发明奖的项目,需要实际应用2年以上,并已获授权知识产权,完成人一般不超过6人,且前3人应为所列知识产权的发明人,且每个完成人须有独立的发明内容。
推荐技术发明奖(专利类)的科研成果,应为已获授权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单件有效专利,经实施后,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推荐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需实际应用2年以上,并具有自主创新的成果,一般应通过鉴定,已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根据项目的特点按相应类别推荐。
5.推荐青年科学奖的候选人须为长期从事基础性科学研究并取得了有一定影响的原创性成果的在校青年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6.直报项目不得有已被推荐参加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项目的内容。直报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发表(出版)时间必须为2014年1月31日前,且“代表性论文”的主体工作是在国内完成;直报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的整体技术必须是2014年1月31日前首次应用,对有行政审批要求的项目必须提交相关部门审批证明。
7.所有推荐项目的经济效益应出具主要生产、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并加盖公章的证明(须有1份原件),并按推荐书中的各项要求逐一填写。
8.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评审。
9.已推荐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经评审未获奖的项目,如无实质性进展,原则上不得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10.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项目,不得使用任何已经获得省部级和国家级科技奖励的项目内容,只能是获奖后的新进展、新成果,否则视为重复报奖。
三、推荐申报步骤
1.准备申报教育部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老师请于418日前知学校科技部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以便统一布置推荐申报事项。
2.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中心工作动态”中查看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及具体要求,下载《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按手册中各奖种的推荐书格式及填写说明准备申报材料。
3. 430日前从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科技成果”―― “成果登记”栏的“如何进行成果登记” 中,下载《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8.0)》,用该系统填报申报成果的登记信息,生成上报数据,并将数据发至邮箱cqx@nuaa.edu.cn。学校统一汇总后,打印登记表,报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并通知每个项目成果登记号,同时分配申报教育部奖的推荐号和校验码。
4.登录教育部“科技评价与评审管理信息系统”,“软件模板”栏中下载“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模板”。用该模板按推荐奖种填写相应的推荐书正文,生成推荐书主件的上报DAT文件
5. 510日前提交纸质推荐书(初稿)一份至校科技部;并按“推荐号”和“校验码”登录教育部“科技评价与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完成上传推荐书主件和附件材料。学校对提交的申报内容审核后,通知申报老师具体修改意见。
6. 520日前,学校完成对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项目的相关内容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才能进行推荐。
7. 522日前完成申报材料的修改,将正式推荐材料上传至“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与评审系统”,并将书面推荐书3(含1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报校科技部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对于推荐国防专用的项目,需报书面推荐书6(含1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并报送电子版推荐书及附件光盘。
8.国防专用项目需提供定密审批表,其电子版推荐材料以光盘的形式报送。
联 系 人: 蔡祺祥 王萍
联系电话: 025-84892160   13675184799
邮      箱: cqx@nuaa.edu.cn
附件:
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2.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
3.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项目公示要求
附件2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doc
附件3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项目公示要求.doc
 
 
科技部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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